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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(第1页)

秦大叔倒是没见过那场面,谁教他命不好,出生时,就是乱世了;他对族人的印象,就是无尽的死亡,与人口的雕零,只剩那写得厚厚的族谱足以证明秦家曾经的兴旺。

「阿福一看就是个有福的,看起来瘦归瘦,身子骨可壮实了,肯定能生,也肯定好生。我老秦家就靠她重新壮大了!」秦大叔对钱香福可有信心了!忍不住幻想起一堆数不清的小萝卜头围着他叫叔爷爷的美好场景,那可真是美极了啊。

「她是挺壮实,可也真是太瘦了。没办法,幼年时饿得狠了,后来又被我们两个老不死的拖累,有粮食也不敢多吃,总是省着,就怕下一顿没着落。」

秦大叔叹气:「可不是。再怎么强悍,毕竟也只是个女子,家里没个汉子撑着天,她连睡觉都只敢闭着一只眼。这几年,她全副心力都耗在那些占了我们地的林姓族人上,生生死撑着,要不是牛哥儿回来了,我真不敢想象会是怎样的收场。」

钱婆子想了想道:「应该是鱼死网破吧。咱们得不了好,那些姓林的也不可能得什么好。福囡就是不吃亏的性子,自家的土地被侵占,除非打死她,不然她肯定要闹翻天的。那些林姓人就是知道福囡不好惹,才不敢真的直冲冲硬来,硬的总是怕不要命的。当年我一个老婆子没死在逃荒的路上,可不就是靠着福囡这股不要命的气性吗!」说到这里,不免对着钱香福的个性有些忧心:「福囡这性子,对外当然不怕吃亏,可是,如果她也是以强硬的态度对待牛哥,这可不好。我得找机会好好说她。」

秦大叔摇头,并不同意。

「钱姨,我的看法跟你不一样。我瞧牛哥儿很是中意阿福这脾性呢!他一个军汉,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仗要打,可能常年不着家地,如果福囡不强悍一点,他怎么能安心在战场上争前程?」

钱婆子像是被说服,笑了笑,没再说些什么,低头喝了一口清水,吃着粮,静静地听秦大叔又说些别的闲话。心中却是想着:男人当然想要能帮着顶半边天、给他省心省力的妻子,可是男人会想扯进房里睡一被窝生娃子的,却不见得是这样的女人;这时,当然就是千娇百媚,温柔若水的最好了。

男人都是这样的。钱婆子觉得她一定得找个机会好好跟福囡说道说道,别让她傻傻地去当人家的半边天,最后不过是替别人做了嫁衣裳,把自己累成了个老妈子,成全别人的幸福美满。

这种事,男人不懂。可是,福囡必须懂!

「你为什么要吃我的嘴?」她决定这次一定要问清楚。

「我想要靠你更近一些。」他这样回答。

「靠近了又怎样?」

「靠近过后,就远不了了。」

也真是如他所愿,将她的防备一一瓦解,终于是,习惯于靠近了。

其实,也不是真的不知道他的作为下的深意。她就喜欢他找她说话,每当两人在说话时,他的话里有她、他的眼中有她;而她喜欢这样。

一个男人想亲近女人,还会有什么别的?不过就是喜欢,想要靠近;就像,她也愿意被他靠近一般。

陌生的距离一旦消除过一次,就很难再拉远。牵手,搂抱……以及吃嘴,在他没脸没皮的纠缠下,她也能在私下将这些行为视若寻常了,早忘了很久很久以前,她曾经对水姑说过的一些狠话,比如——要是哪个汉子敢胡乱拉我手,我立马把他的贱手给剁下来煮了塞进那人的肚子里——这样的话。

秦勉的双手还能好好地搁在他身上,得感谢钱香福对这些狠话的记忆力选择性遗忘。

这是她的汉子,她很在意很在意的男人,当他以肢体语言霸道地宣告着所有权时,钱香福同时也在他身上烙下了「钱香福专有」这五个字。

一个汉子对应着一个婆娘,对钱香福来说,是天经地义的事。有了她,他就不该有别人。所以当秦勉眼中都是她时,她其实早已将那名即将与他们同行的千金小姐给抛到脑后了。

不管那名千金小姐怎么想,或大将军怎么想,都与她无关。她只牢牢记得秦勉是她的,秦勉眼中只有她,便成了。当他们一行十来人抵达了明州,来到「净檀庵」山脚下时,意外遭遇了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民截道抢劫。他们方抢劫完一票,显然秦勉是他们打算抢劫的法地冲上来乱打一通,其实并不难对付;更别说秦勉这些人可是战场上的精锐,能在战场上活下来升官发财的人,对付这些农夫出身的乱民,说是以一敌十都是对他们的看轻。

钱香福静静地看着那八名军汉默契十足地不用开口下令就自成冲阵,轻易将那群乱匪给打散,一打一个准,被棍子敲中了就没有还能站得起来的;而被刀砍中的,则生死不知地倒下了。

打斗中,有一根儿臂粗的木棍滚到她脚下,她捡了起来,还没仔细端详呢,就见有两个鬼祟身影从马车后方出现,像是企图挟持没有武力的人来威胁那群正在「舒筋活骨」中的军汉投降。

「砰」「砰」两下,那两名抢匪连痛呼都来不及发出,就翻了白眼晕死过去了。其实在她下手敲人时,秦勉已经及时赶过来要把那两人给砍了,但最后还是把人留给了她。正如他想保护她的心情一样,她也希望自己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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